香港民主派47人初選案審訊第十五周
《獨媒》 | 2023.05.21
控方傳畢證人 押5.29續審,處理「共謀者原則」法律爭議
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16人否認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進入審訊第十五周。控方案情接近尾聲,本周應辯方要求傳召多名證人接受盤問。其中同案認罪被告林景楠稱曾獲沈旭暉邀請參選立法會功能組別,後因「制度敗壞」決定不參選進出口界,改為參選新界東,在初選表現不佳後再重返進出口界。時任新界東選舉主任則稱從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獲得何桂藍FB帖文並要求她解釋,惟不信納她真誠擁護《基本法》及效忠特區遂作出DQ。
至於拘捕何桂藍的警員,供稱曾向何指有理由相信她參與初選目的在達成戴耀廷提倡的「攬炒香港十步曲計劃」,惟承認不知「攬炒十步」說什麼;國安警亦稱曾收取《立場》、《獨媒》和《蘋果》按「提交物料令」交出的資料,惟有人無看過提交物料令,對相關資料也不清楚。
此外,國安警供稱其隊伍共用一個名為「鄧奇」的假名FB帳戶,截圖顯示該帳戶曾在戴耀廷帖文下留言「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!!!!!」,警承認只有警員能使用該帳戶,同意法官指可激起他人進一步留言。帳號於警員作供後數小時已變為無法查看。
控方本周確認傳畢所有證人,案件押至5月29日續審,待雙方就「共謀者原則」等法律爭議準備陳詞。法官關注《國安法》生效前的言行能否納為共謀者原則的證據,辯方透露擬呈交聯合書面陳詞。
▲ 林景楠(資料圖片)
林景楠擬參選進出口界後轉選新東 曾形容界別「制度敗壞」
控方本周應辯方要求傳召多名證人接受盤問,包括同案認罪被告林景楠、時任新界東選舉主任及6名警員。
其中林景楠供稱,2020年3月曾獲沈旭暉聯絡邀請參選立法會功能組別,並曾出席沈主持的協調會議,但與初選無關。林曾宣布參選進出口界,並提名何桂藍參加初選,但其後發文稱「面對制度敗壞」決定不參選進出口界,改為參選新界東。林盤問下形容功能組別屬「小眾」,同意法官指制度不公,而他定義自己為「非建制」,並指進出口界選民多為建制派,他勝算不大。
法官質疑,法律界大部分選民為民主派又是否「敗壞」,林指進出口界多年均在無競爭下由建制派當選,且成為該界別選民並不容易,加上當時社會氣氛故使用「咁強硬」的字眼。林承認於新東初選表現不佳,而其後再宣布參選進出口界,是受朋友游說既然無人參加,而他有資格,「不如試一試」,但認為自己勝算不大。林亦指,不曾出席任何地區協調會議。
選舉主任指官員曾「特別提點」留意參選人言行 不信何桂藍真誠支持護國安遂DQ
至於時任新界東選舉主任楊蕙心,則就如何裁定何桂藍提名無效作供。她供稱2020年立會選舉提名期前,曾獲官員「特別提點」要考慮參選人言行會否令人懷疑不會真誠擁護《基本法》及效忠香港特區;而她在何桂藍報名後,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供其FB帖文,何提及「義無反顧」反對《國安法》和轉載「墨落無悔」等,楊發信要求何解釋,何回應《國安法》多處牴觸《基本法》、衝擊司法制度和侵犯港人自由。
楊指何的答覆「冇所謂啱定錯」,她亦沒有考慮參選人政治背景,但認為《國安法》已加入保障權利自由的條文,何的解釋不成立,亦清晰顯示她並非真誠支持特區維護國安,故決定DQ她。她並同意,DQ文件是由他人草擬,她自己同意並簽署。
辯方一度提出,政府有意DQ所有民主派,惟法官質疑問題誤導,因並非所有參選被告均被DQ。楊其後同意,就新東8名參選被告,她曾向何桂藍、劉頴匡、楊岳橋和陳志全4人發信,並DQ頭3人,陳志全提名則處理中;至於范國威、林卓廷、鄒家成和馮達浚4人則未發信,並因選舉延後而未作出決定。
楊又同意,就陳志全,並無考慮他在其他場合的發言,只掌握「墨落無悔」聲明並就此提問;而她考慮取消資格時,不會考慮當事人往續,只視乎他在信件的答覆。
國安警FB帳戶於戴耀廷帖文留言「唔犯法都等天收」 拘捕警認不知何謂「攬炒十步」
此外,本周控方亦傳召6名警員接受盤問。其中負責網上蒐證的國安處警員馮小敏,供稱2020年7月初選舉行前獲指示調查網上有關35+初選的資料,並因過程中知道戴是初選的「主要人物」而着重調查他。
馮指其隊伍共用一個名為「鄧奇」的 Facebook 帳戶,「鄧奇」是假名,她並以此帳戶進行截圖。辯方展示警方截圖,顯示戴耀廷7月回應中聯辦譴責初選違法的帖文下,「鄧奇」曾留言「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!!!!!」,馮指沒印象發出此留言,但承認該帳戶只是由警員使用。
法官問,該留言是否可激起(provoke)其他人進一步留言,馮答「冇錯」,惟相關帳戶在馮作供後數小時已變為無法查看。另國安警長梁樂文亦承認以「鄧奇」帳戶擷取何桂藍專頁與初選有關的帖文。
▲ 國安處警員馮小敏
此外,3名國安警黎啟東、王錫輝及梁晉榮分別供稱曾收取《立場新聞》、《蘋果日報》公司和《獨立媒體》按「提交物料令」交出的初選廣告相關文件,惟有警員承認沒看過該提交物料令,對相關資料也不清楚。梁晉榮另亦負責從公共圖書館和電影、報刊及物品辦事處,搜尋戴耀廷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於報章發表的文章,並檢取47篇進行複印掃描。他同意無法確認戴耀廷是文章作者,但認為戴的公開發言與文章大致吻合。
至於拘捕何桂藍的反黑組警員黃柏烽,表示於拘捕時曾向何指,有理由相信她參與初選目的在進入立會否決預算案,迫使特首辭職,以達成戴耀廷在《蘋果日報》及各大媒體提倡的「攬炒香港十步曲計劃」,惟同意當時沒有獲發戴的「攬炒十步」文章,亦不知道「攬炒十步」說什麼。
控方傳畢證人 押5.29處理「共謀者原則」法律爭議
控方確認已傳召所有證人,案件押至本月29日續審,以待控辯雙方呈交有關「共謀者原則」的法律陳詞,何桂藍一方亦會爭議匿名證人錄音和片段的呈堂性。
法官李運騰指《國安法》沒有追溯力,關注《國安法》生效前未成為罪行的言行,是否可納為共謀者原則下的證據;以及先加入串謀的人之言行,能否用來指證後加入者。辯方透露擬提交聯合書面陳詞。
案件編號:HCCC69/2022